【公告】111-1專業證照獎勵即日起開放申請(至10/21(五)截止)
為鼓勵學生培養專業實務能力,激勵學生參與各類專業技術證照考試,本校特訂定「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辦法」申請人應主動於本校「學習歷程平台」登錄填報後,向系所提出申請。
本學期受理111/02/01~111/07/31期間取得證照者之申請,請於111/10/21(五)前檢附:
1.專業證照獎勵申請表
2.證照正反面影本
3.學習歷程平台登錄紀錄影本
向系辦提出申請,資料不齊、逾期之申請案件將不予受理
註:依據獎勵辦法第二條規定,取得證照時應為本校在學學生,非於就讀本校期間取得之證照,不適用本獎勵辦法,請勿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