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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學年度新生抵免學分申請注意事項

113學年度新生抵免學分申請注意事項如下,新生請把握本次機會,逾期不予受理,謝謝。


  • 申請日期:1138月19日至11394日止送至系辦 (第一教學大樓3 T1-301-1 系辦公室)
  • 申請表格:詳附件所示。
  • 軍訓課程折算役期作業實施規定 (請洽本校學務處)
  • 本校抵免學分辦法請見附件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學生抵免學分辦法
  • 申請新生應繳證明文件如下:
  1. 抵免學分申請書。
  2. 轉學生或重考生因抵免科目較多,為利審查抵免課程,申請書內抵免課程請按類(每類寫在同一張上, 如一張不夠可寫至第二張, 依此類推)依序填寫,類別如下:專業課程、國文、英文(非英文檢定抵免)、通識學科、體育。
  3. 原修課學校正式核發之成績單或成績證明書正本一份及影本數份(請每類別附一份)
  4. 申請抵免科目,必須至少附上原修習課程之課程大綱(syllabus)及教科書名稱(若無請敘明理由)
  5. 全球學程外語專業課程抵免(請檢附兩年內有效之英/日語認證成績單或證書),請注意英文專業課程(8學分):除本校共同必修中規定之多元英文必修課程,需另行修畢本校語言中心開設中階及進階模組課程之多元英文必修課程。
  6. 其他自認有利審查資料(作業、考卷、作品等)(選繳)
  • 新生申請抵免科目,不限本系所開課程,但請自行排除以少抵多及重複抵免的科目。
  • 依本校抵免學分辦法於規定期限內向所屬系所辦理學分抵免申請作業,並由與抵免課程相關之系所或單位進行專業審查。請注意: 申請抵免之審查結果有可能不予抵免,為使審查者能考量的更為周延,請於申請時儘量備齊有利審查資料並述明理由(格式不限)
  • 抵免結果將於課程加退選結束前一天或更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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