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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1專業證照獎勵即日起開放申請(至10/15(二)截止)

本校為鼓勵學生培養專業實務能力,激勵學生參與各類專業技術證照考試,本校特訂定「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辦法」申請人應主動於本校「學習歷程平台」登錄填報後,向系所提出申請。

本學期受理113/02/01~113/07/31期間取得證照者之申請,請於113/10/15()前檢附:

1.專業證照獎勵申請表

2.證照正反面影本

3.學習歷程平台登錄紀錄影本

向系辦提出申請,資料不齊、逾期之申請案件將不予受理

【重要提醒:依據獎勵辦法第二條規定,取得證照時應為本校在學學生,故上學期入學新生於高中職階段或研究所新生於大學就讀期間非為本校在校生所考取之證照,不適用本獎勵辦法,請勿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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